秩 序 校 园
李雪原
曾经看过这样一则报道:说有一所学校对学生实行严格的管理,出台了180条细化的规章制度,大到抢劫盗窃、贩毒吸毒,小到刷牙洗脸、吃饭睡觉,事无巨细,对学生一天的所有行为都进行了严格地规范,并要求学生闭卷考试这180条,看着这些规定,不能不说我们教育工作者真是用心良苦,但是有位记者同时也怀疑学生是否能按照这些规章制度去做,于是,他对这所学校进行了一次暗访,他在学生教室和宿舍看到到处是学生随手丢弃的废物垃圾,校园里时常走动着穿着按规定都可以说是奇装异服的学生,当记者问学生如何看待这180条规章制度时,学生说只要不做太出格的事儿,在学校里还是可以相安无事的。采访校长时,校长也说规定得越细,工作难度就越大,具体做起来难免会有一些疏漏,但是慢慢地学生会适应学校的管理,明白学校的用心良苦。
这篇报道引起了我们深深地思考,不错,我们都知道良好的秩序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基础,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使其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这一直是我们德育工作者的核心任务,但是把学生作为单纯的被动个体进行简单塑造,恐怕不会达到我们教育的目的,并往往会适得其反,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追求个性化,挑战权威,甚至藐视权威,已经是司空见惯很平常的事儿了,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课题,我们对此进行了深入地思考和探索,我们得出的结论有两个:转变观念,摒弃单向灌输式的德育,倡导参与式的道德实践,主张学生通过自己的理智活动和实践获得道德上的成熟;把各种规章制度转化成一种校园文化,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地渗透和影响,最终内化为学生品德构建中的一种自觉需要,从而达到秩序校园的目的。
一、转变观念:摒弃单向灌输式德育教育,倡导参与式的道德实践
(一)灌输教育的实质及其弊端
灌输教育,它是一种强制的、封闭的教育,它试图通过一切可能的方法和措施使学生最终形成特定社会所要求的固定的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它所要传授给学生的乃是人们推崇并为大多数人一致认可的具体的道德规范,其方式通常有诉诸直接的问答式教学、规劝、说服、强迫执行、训诫、奖惩以及榜样等。这种教育实质上是一种僵化的教育形式,由于用一种固定教条教育学生,因而在很大程度上禁锢了学生的思想,窒息了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这种教育的核心是强制和服从而不是创造和自主,是一种无视学生主体,目中无人的教育。灌输教育的弊端是很多的,主要是错误的理论和低效的实践,教育者在道德上居高临下,他们的使命就是向受教育者灌输“先进的道德”。灌输教育认定自己所灌输的道德正确无疑,并以他人需要自己所授的道德为前提,以自己能够完成道德灌输为己任,这显然是一种虚妄的假设,同时在学校道德教育实际中,由于现实生活在不断发展和变化,以及具体“灌输教育”者在个人道德上的局限性等,都会动摇所授道德正确无疑的“神话”,影响到“灌输教育的实际效果”,由于道德情感、道德信念和道德行为的形成远比一般知识传授更为复杂,“灌输教育”最多只能是灌输某些道德知识,而无法解决道德情感、道德信念和道德行为等更为深层的东西,在学校道德实践中,灌输教育常会造成受教育者对所授道德规范的排斥和抗拒,灌输教育为了完成道德灌输任务,又只有采取机械重复的简单化方式来进行,这样就更难以取得教育实效。
(二)道德实践活动是学生品德形成发展的源泉和基础。
学生的道德需要来源于学生的道德实践,学生的品德形成和发展是在实践活动中能动地实现的。同时,学生的道德实践活动又是促使社会的道德需求转化为学生自身品德的基础。
1、学生品德的发展是在实践活动中能动地实现的。
随着儿童的成长,他不断地扩大着自己的活动范围。最初,他生活和活动在家庭里,接触父母和亲属,然后渐及邻人,稍大后便与小同伴游戏,上学后又与教师与同学交往,逐渐深入社会,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他们正是在这个与外界社会接触和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接受来自家庭、社会、学校等各方面的影响,逐步发展自己的道德思想与行为习惯,儿童吸取社会的影响形成自己的品德,主要通过两个方面的实践活动:一方面,儿童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从他们的现实生活,经济关系和社会交往中吸取道德思想,形成自己的善恶、是非等道德观念,产生好恶、爱憎等情感,养成一定的行为习惯。这就是说,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对儿童、青少年学生早期思想、品德的发展尤有潜移默化的巨大作用,其中家庭影响更为显著。在不同阶级、阶层的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儿童,他们的品德是有所不同的;另一方面,儿童上学以后,他们作为学生,在学校教育引导下,开始转向主要是从一定社会阶级的思想政治、观点和道德规范中吸取精神营养,有目的地进行德育活动,日益自觉地发展自己的品德,提高自我修养的能力。由于学校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组织的自觉能动的力量,在一般情况下它能调控家庭和社会环境对学生的影响,从一定意义上说,在学生的品德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决定着他们的发展方向,但是,学生在吸取社会和教育影响的活动中,不仅是被影响、被教育的对象,而且是能动地吸取环境和教育影响的主体。因为他们逐渐有自己的生活经验,价值观念和思想倾向。他们对作用于自身的家庭、社会环境和教育的影响吸取和反应,都是有自己的判断和选择的,也就是说在德育的实践活动中,学生是能动吸取教育影响的。
2.道德实践活动是促进社会的道德需求转化为学生自身品德的基础。
怎样才能使外部的教育影响转化为学生的内在品德呢?从根本上说,这个转化只能在学生与外在社会相互作用的活动中实现。道德实践活动是促进德育影响转化为学生品德的基础。学生在完成学习、工作、劳动任务和进行社会交往与协作的过程中,一方面践履社会、集体或教师提出的道德规范与要求;另一方面自身也会产生遵守道德规范,评价和调节人际关系及个人行为的需要。这样,学生在这种实践活动中,便将形成相应的品德,发展一定的道德能力。学生在道德形成过程中要完成由知到信,从信到行的两次转变,道德实践环节必不可少。
二、以学生为主体,建构学生参与式道德实践的德育新模式
1、以学生教育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群体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我们特别重视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从而带动并促进学校的常规管理。学校在每年新生入校的第一天起,就着手抓学生干部的教育培养,努力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业务素质。一是严把选拔关。采取公开竞选演说、学生代表大会投票民主选举的办法,把思想素质好、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自觉为学生服务的学生选入干部队伍,第一学期是见习,接受全体学生的考核、监督,经评议合格后才正式入选学生会。这样选出来的学生干部是素质高,各方面都很过硬的;二是过好上岗关。对每年新当选的学生干部,学校都组织他们进行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工作职责及工作方法等知识的培训,并采取以老带新等措施具体地指导他们的实践。三是量才使用。坚持量才使用的原则,根据学生的各自特长,分配适合个人特点的工作。建全岗位职责制度,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称职者给予奖分,反之扣分,直到提交学生代表大会更换。这些做法,增强了广大学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作为学生中的领头羊,学生干部的榜样作用是不容忽视的,通过他们对学生的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引导和渗透。
2、
引导学生参与管理,调动学生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体现学生参与道德实践的理念不仅是在学生执行规章制度上,更体现在制度规章制度上。大到学校,小到班级,各项制度都需经过学生对其进行讨论,广泛听取意见,统一认识。在具体操作上下放权限,统一标准,由各班负责实施本班学生操行量化积分奖分、扣分,结合制度的执行,各班相应地都制订了班规,制定班规的目标是让学生体验制定班规的民主生活过程,认识规范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意义,活动过程:
步骤一:在老师的指导下,明确制定班规的目的和要求。步骤二:根据班级的实际情况,每个同学提出对班规的建议。步骤三:讨论这些建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步骤四:用表决方式逐条通过班规的条款,同时各班还成立了量化积分登记监督小组,组织班干部"一日常规"轮流值周。不少班级对出现的违纪现象或苗头都能及时制止。在此基础上,我们出现了许多学生自我管理的制度,如《免班主任到岗制度》、《卫生免检班制度》、《考试免监考制度》等等,这些制度充分发挥学生在德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性、自律性,对学生来讲是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提高班干部工作能力,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养成了良好的行为规范,这就是把班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转化成一种校园文化,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地渗透和影响,最终内化为学生品德构建中的一种自觉需要,从而达到秩序校园的目的,这样做的效果要远远比学校制定出看似细致但实际上很难操作的十分烦琐的各项规章制度,然后用强硬的手段让学生执行要好得多,其实目的是一样的,都是要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但于角度不一样,前者是以学生为主体,后者是学校为主体,结果就不一样。
3、根据道德养成中的慎独原则,引导学生自我反省。
“自律”、“慎独”是古今中外的道德教育家所追求的最佳道德境界,我们教育学生的目的,也在于最终形成受教育者由知、情、意、行等系统所构成的内在道德自律体系,为此引导学生学会自我反省,分析自己和自己周围的人和事,做出一定的是非曲直的判断,这是十分重要的。我们一直以来通过周记和征文等形式,在学生中进行广泛的宣传,比如《规范在我心中》、《法律在我心中》的征文,在学生中就有较大影响,校文学社的同学们对征文进行了编辑成册,发给各班进行学习,对同学们正确理解、认识行为规范和法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加强学生自我教育,建立处分学生听证制度。
近些年来,常听到许多因处分学生而引发的学生和家长与学校发生的纠纷,实际上,大多数的冲突是因为校方的处罚方式过于简单、根本没有考虑学生本人的意见,操作的程序也缺乏透明造成的,冲突的原因更在于操作层面。为此我校采取了处分学生听证制度。处分学生听证制度是指在听取犯错误学生申述、学生组织意见、犯错误学生家长意见及教师意见后,根据违纪情节以及各方面意见,对违纪学生进行处分的制度,实行处分学生听证制度的目的,在于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充分体现参与式道德实践的德育新理念;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把处分学生的过程变为对全体学生的教育过程。听证的范围是在学生违纪事件中具有典型性的、重大的、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事件,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凡涉及学生隐私等方面的违纪事件,不进行学生听证,处分学生听证会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参加听证会的学生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2/3,否则讨论结果无效。
三、实施学生参与道德实践的德育模式应注意的问题。
学生参与到学校管理的一些事务中,这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德育工作中学生的主体地位,但是就校规而言更多地还应该由学校来调整。无论如何,学校和学生之间存在的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学生来到学校后,就应该视为自动同意遵守学校的规定,这个观念是作为社会人在社会中生活必须具备的,社会是一个秩序社会,每一个生活在社会中的人,都要受到社会规范的约束,无论你是自觉的还是不自觉的,你都要服从社会的管理,而不是以个人为中心,现代的学生由于独生子女家庭教育中自我为中心的倾向就已十分严重,学校必须要避免儿童中心论的思想在学校工作中的抬头。
行为规范作为一种特殊社会经验,它的作用可以从社会学意义与个体心理学意义来说明。行为规范是社会组织用以约束其成员的行为,实现社会控制,维持社会秩序的工具。社会学及心理学的研究表明,社会及社会组织由人群以一定方式组成。每个社会组织的成员都是一个具有自觉能动性的实体,各有维持其自身存在与发展的需要及追求。每个成员虽有满足需要的条件,但其作用十分有限,不足以与自然力量抗衡。人只有依据社会历史发展所提供的满足需要的客观条件,按一定方式组成社会,形成一定社会组织,结合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在协同的社会活动中才能使需要得以满足。一定的行为规范就是由一定的社会组织用以维护其利益和最高意志而对其成员行为所提出的一种约束。它为每个社会成员的社会行为制定了一定的约束标准,设置了正当与不正当、许可与不许可、合法与不合法、正义与非正义、善与恶、好与坏等界限。这样就可以统一其成员的行为,维持一定的社会秩序。从个体心理学意义方面来说,行为规范,首先是人们社会行为选择及定向的工具。行为规范是作为评判个人社会行为的社会价值的标准而存在。因而它的作用首先表现在人们自觉选择其社会行为的方向时,总要依据于一定的行为规范,并受他所遵从的行为规范的制约。这样,行为规范就成为人们社会行为的主要定向依据。其次,行为规范是人们藉以形成品德的思想工具。所谓品德,是人的思想品质与道德品质的总称,是人的个性或人格特性中的核心部分,是人的社会化及人才的造就或社会成员培养工作中的核心任务之一,人的品德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是人的社会行为的内在调节结构。品德结构是随着人们对特定的行为规范的遵从态度的确立而形成的。
行为规范的学习和接受不同于其他知识的学习,是有自身的学习规律。行为规范的接受过程存在着三个不同但又有连续性的阶段,这就是依从、认同和信奉。对于各种行为规范,包括学校的,社会上的规章制度,人们开始可能不理解为什么要有这样的规定,甚至有抵触和反感情绪,但必须服从,在反复的服从中,逐渐形成习惯,同时,当发现自己的依从行为会带来满意的后果时,最初服从时的抵触和反感情绪就会消失,从而达到第二个阶段,认同,也就是接受了行为规范,认可了这样要求和规定,表现为自觉、主动地遵守行为规范,即使没有外界要求,也会这样做。第三个阶段是信奉,在这个阶段,行为规范的要求变成了的一种信念,信念是什么呢?就如孟子说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什么也不能改变你对这种行为规范的遵守,这标志着品德形成。这三个过程是每个人行为学习的必经的阶段。从这个意义上讲,严格管理,严格制度,规范行为仍是学校教育的主流,是决不能放松甚至放弃的,我们倡导学生参与道德实践,其根本目的也是为了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二者并不矛盾,而是相相辅相成的。我们通过违纪单、表扬单、礼仪训练、对违纪的学生给予纪律处分等手段,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和品德教育。
总之,秩序校园是我们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目标,几年来,经过我们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终于取得了十分可喜的成绩:校风校纪优良,一直保持学生零犯罪记录,学校也没有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我们认为这得益于我们德育观念的转变,今后,我们仍然要努力探索,科学研究,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地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